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消费者:远离“三无”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快捷等优点,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因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事故呈多发频发趋势。
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上海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00余起,而非法改装是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主要原因。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犯罪嫌疑人经营一家电动自行车行,在明知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标定电压大于48V的蓄电池的情况下(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仍然对外销售搭载超规格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出,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虽会提升车辆速度,但也因此导致骑行者难以控制车辆、制动刹车困难,周围车辆及行人无法及时回避,在人流车流密集区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影响道路安全,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甚至还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消费提醒 远离“三无”电动自行车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购买时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务必到证照齐全、经营状态稳定的销售场所或电子商务经营者处购买。
选购时,应仔细核查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提前了解各类电动自行车车型特征以及车辆登记上牌等相关政策要求,核对所要购买的车型是否符合自身需求。购买时主动索要并保留好发票等相关购物凭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切勿购买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更不要私自改装、拆装电动自行车。因原装充电器与电池的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其他充电器缺乏此方面的保障,在充电过程中可能会损坏电池增加安全风险,因此,若电池已过有效期或者在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要尽量更换同款电池产品,切勿片面追求长续航而改装、加装超规格电池。(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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